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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3-02-09
维西县司法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09 15:54     浏览次数: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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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维西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是维西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能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县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项目建议。

3、负责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的组织指导审查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4、负责省级、州级有关部门和州、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0、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和有关外事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维西县司法局内设科室10个,分别是:办公室(即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发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立法室(行政复议与应诉室)、社区矫正管理室、行政执法监督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政工室、律师工作管理室、10个乡镇司法所。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无。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维西县司法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2023年重点工作:2023年维西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维西县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工作;

2、“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2023年,县司法局加强组织经费保障,强化工作制度措施,在全县范围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普法宣传工作格局,“八五”普法规划有序推进。县司法局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核心,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全县“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院的“七进”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宣传氛围。为了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

成效:投入法治宣传经费40余万元,开展法治宣传9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2800份受教育群众27100人次,悬挂标语43幅。

3、拓宽服务深度广度,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维西县司法局紧盯目标任务,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推动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法律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成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93场次;办理法律服务共806件,其中:律师服务(24件)、人民调解(488件)、法律援助(89件)、公证事项(205件),解答法律咨询2057人次。二是实现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回应率达到100%,建档立卡户有法律援助时受援率达100%,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

4、紧抓重点领域,认真履行维稳工作职责

一是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防范意识,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加大线索研判分析力度,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熟悉群众的工作优势,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最大限度防患于未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保持社区矫正严控态势,持续提升社区教育矫正质量;三是加强律师指导监督,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等工作,压实律师事务所主任管所治所责任,抓实律师党建工作与律师管理“四同步”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维西县司法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成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00件,调处成功1100件,调处成功率100%;2022 年,维西县全年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762人,累计解矫662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00人。有刑满释放人员522人;与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签订承诺书。各乡(镇)开展集中教育培训86场次,在教育培训中传达涉枪涉爆、禁毒防艾有关法律法规,与社区服刑人员签订责任书100份,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及家属320人次。                                                               

  二、维西县司法局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维西县司法局财务总收入132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2.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2年财务总收入是110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1.91万元,2023年与2022年对比增加了220.24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支出也就增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2.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22.1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2.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本年收入1322.15万元,据维财行[2023]1号文件,上年年初数是1101.91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比上年增加了220.2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2.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2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15万元,上年是1034.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0.2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67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万元,上年是21万元, 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县司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万元,上年预算数是13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万元,上年是8万元,相比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上年是8万元,相比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维西县司法局2023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公      开

一、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免费法律服务。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县司法局公共法律管理科。

四、项目基本概况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五、项目实施内容

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六、资金安排情况

维西县本级财政每年安排2万元,中央直拨10至20万左右,省级下达1.5万元左右。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00件以上。

八、项目实施成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事务所2023年办理案件22件以上。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对受援人服务,受援人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达90%以上。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实现“应援尽援”,维护社会公平。


重点项目2: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

一、项目名称

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

二、立项依据

维办发【2011】2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中央、省、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大调解”之路,构筑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和组织实施,职能部门配合联动,全社会齐抓共管,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多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

五、项目实施内容

人民大调解,走和谐之路。

六、资金安排情况

维西县本级财力每年安排30万人民调解项目经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人民参与,司法统筹规划,齐抓共管。

八、项目实施成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司法局2023年承办全县人民矛盾调解纠纷800件左右。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纠纷调解,服务对象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通过纠纷的调解,案件补助的支出,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重点项目3: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项目经费

一、项目名称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迪社矫委发【2020】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县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系列指示精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聘请劳务派遣人员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力量。

五、项目实施内容

聘请劳务派遣人员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力量。

六、资金安排情况

维西县本级财力每年安排35万作为社区矫正人员工资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司法局统一部署,根据工作需要10个司法所,每所充实1名劳务派遣人员,局机关社区矫正科充实1名。

八、项目实施成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司法局2023年有公益性岗位人员11人,全年支出工资70万元。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录用,满足了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的情况。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通过聘请劳务派遣人员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力量,一方面,解决了社会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为司法所缓解了人少事多的局面。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力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6.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7.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8. 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89.39万元,上年是82.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7万元,增加8.3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至日常公务经费增加、工会经费增加,福利费也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维西县司法局资产总额987.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4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10.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2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摩托车10辆,账面原值8.2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4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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