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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中(藏)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规划发展与信息股、健康产业发展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维西县卫生健康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全国中医药大会和省、州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以疫情防控、健康扶贫、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县卫生健康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依照我县实际对卫生系统的工作要求及相关任务,初步规划建设县级医疗卫生系统建设项目:维西县人民医院白济汛分院建设、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机构生活饮用水监测及卫生制度量化项目。本级财政预算申请补助项目:村卫生室建设;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疫情的防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实施等如期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0.1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总收入增加173.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为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增加了医疗废物处置转运经费;另外,根据《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规定,增加了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贴、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0.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0.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0.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3.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为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增加了医疗废物处置转运经费;另外,根据《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规定,增加了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贴、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0.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0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单位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53.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为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增加了医疗废物处置转运经费;另外,根据《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规定,增加了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贴、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30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0.69万元、2100101行政运行299.50万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49.48万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38.89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5.29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4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5万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5.6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1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8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2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0万元、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7.84万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万元、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4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9.29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属县级预算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9万元,较上年减少10.1万元,下降91.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增长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9万元,较上年减少3.1万元,下降7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较上年减少3.1万元,下降7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压缩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专项补助资金
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传播健康知识,引导居民树立健康理念,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发挥公共卫生服务的作用,动员居民关心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树立健康促进工作的意识,形成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有效性和积极性,推进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另外为吸烟严重危害人民健康,推动个人、家庭和社会认识吸烟及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实施控烟行动。
目标1: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死亡率;目标2:做好艾滋病监测、检测、推进艾滋病快速检测替代确证检测策略;目标3:完成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的检测任务,做好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目标4:加强对艾滋病毒感染和病人的随访管理,及时转介,提高病人生存质量,减少二代传播;目标5:开展防艾宣传工作 ,提高大众防艾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预算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经费
根据维政复〔2014〕4号,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雪龙晚霞》刊物由老龄委主办的批复,每年地方财政安排10万元。依据2017年014期〔卷首语〕,中央提出:坚定文化传承,讲好中国故事。中华民族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已在人类文明史上谱写了雄伟而壮丽的永恒篇章。启迪爱好者们成为老年文化的创作者和坚守者。 全县各乡镇老龄协会活动经费:每年“敬老院”宣传活动及义诊支出:慰问敬老院老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的目标要求,积极的预防和干预能够有效延缓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形成健康生活方式、降低患病风险、知晓阿尔茨海默病早期迹象、及时就医、积极治疗、做好家庭照护、维护患者的尊严与基本权利,营造友善的社会氛围,加强社会宣传、减少对患者的歧视、关爱患者及其家庭, 建设友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测算,逐年提高。州、县(市)二级,按3:7比例,为全县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人和城乡“五保”老人购买人均45元/人/份意外伤害保险。1、80岁以上老人人数:2842人,保费标准:45元,共计8.95万元(2842*45*70%)。2、城乡“五保”老人人数:599人,保费标准:45元,共计1.89万元(599*45*70%)。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考核督导经费县级补助资金
依据迪财社〔2022〕37号、17号、71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考核督导经费县、州、省、中央补助专项资金。
目标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目标2:2022年,确保贫困人口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5%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综合节育率达到80%以上,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营养包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地中海贫血筛查任务完成率、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率达到80%以上。
目标3:1.监测流感活动水平和流行动态,及时发现毒株变异情况,进一步提高网络实验室和定点医院工作质量:2.及时发现人感染H7N9等禽流感病例并开展处置。减少疫情造成的危害;3.掌握手足口病病原谱构成、变迁及毒力变化,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4.2022新发麻风病人2级畸残率控制在20%以下,联合化疗覆盖率100%,规则治疗率95%以上。麻风反应、神经炎和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治疗率100%.5.建立健全全省伤害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我省伤害的发生水平、流行特征及变化趋势,为伤害防治政策、策略和措施的制定、实施及效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6.完成城市饮用水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7.完成农村环境卫生监测。8.完成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9.完成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目标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做好202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了解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及需求情况,发现标准存在的问题,为标准修订、清理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
目标5:按照国家及省卫生健康委部署,认真完成好2022年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任务及其他卫生监督管理任务。
目标6:监测工作的考核评估以区县为单位的优良率达到80%以上。
(四)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经费
省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邻国或邻省发生的、对我省构成严重威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五)预算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办公经费
把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提标升级作为新的突破口,树牢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理念,按照重点整治、常态管理、持续,的要求,打牢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到2024年全州3个县(市)全部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城市)称号,实现全域创建。
(六)乡村医生及医疗保险经费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好乡村医生养老及医疗保障政策,缩小我县乡村医生与州内其他两县之间存在保障差距,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组织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进一步保障好乡村医生在退出后的养老及医疗保障待遇问题。县级财政完成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财政保障877201.92元,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财政保障511701.12元,共计1388903.04元。
(七)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经费
按迪政办〔2020〕6号、迪财社〔2022〕130号文件精神, 推动健康迪庆建设,结合我州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计划生育方面主要包括国家实施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和省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学金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补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等扶助项目,为中央、省、州与各地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按80:18:0.6:1.4比例分担。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辅助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省财政暂按现行政策补助;其余项目参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担办法执行。上述项目外的原计划生育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安排。
(八)医疗废物处置转运经费
通过逐步建立相关政策制度,医疗废物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提高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杜绝医疗废物随意丢弃、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发生,完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痕迹管理,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6.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8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00101)7.61万元(13人*5850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00199)8.19万元(14人*5850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员经费从每人6500元减少至5850元,另外较上年相比,因人员退休,事业人员较上年减少一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2942.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4.24万元,固定资产1224.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787.74万元,无形资产5.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00.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67.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3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项目1.
一、项目名称
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专项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及维财社〔2023〕1号、迪财社〔2023〕62号、迪财社〔2023〕17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确保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继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力争实现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出的“三个90%”防治和消除母婴传播的工作目标。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大众知晓早检测、早治疗的好处;联防联控,全力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目标人群检测工作;加强感染者的规范管理工作;提高抗病毒治疗工作的质量;落实行为干预措施,加大干预力度;完善防治机制,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六、资金安排情况
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专项补助资金合计4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等相关工作开展所需的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对高危人群以扩大检测量和减少高危行为为主,积极协助公安、住建、民政等部门对高危人员的调查、检测等工作;针对男同人群开展暴露前后预防,继续推广“健康证”和“HIV检测卡”两卡合一,进一步加强对阳性暗娼的发现和管理,多措并举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减少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对各类人群做到“逢血必检”,检测率达到90%以上,提高HIV抗体检测可及性,缩短筛查至确诊阳性时限;加强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在巩固完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同时,努力拓展服务面,提高自愿咨询的社会知晓率,引导更多人群参与自愿咨询检测;确保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CD4检测率达85%,配偶检测率达85%,结核病检查率达90%,新报告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成功转介率达95%;此外,我们还继续扩大清洁针具交换工作的综合干预覆盖面,并探索适合本辖区的干预措施,以提高干预服务质量。
八、项目实施成效
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
项目2:
一、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考核督导经费县级补助资金二、立项依据
依据维财社〔2023〕1号、迪财社〔2023〕20号、34号、123号等文件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考核督导经费中央、省、州、县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等进行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推进妇幼健康、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领域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考核督导经费县级补助资金合计25.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活动开展所需的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全省伤害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我县伤害的发生水平、流行特征及变化趋势,为伤害防治政策、策略和措施的制定、实施及效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完成城市饮用水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
三是完成农村环境卫生监测。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完成年初既定任务。
项目3:
一、项目名称
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迪财社〔2023〕68号、迪财社〔2023〕121号、迪财社〔2023〕108号文件精神,推动健康维西建设,结合我县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稳妥实施国家计划生育“两项制度”和我省“奖优免补”政策,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执行。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主要包括国家实施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和省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学金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补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等扶助项目等的实施。
六、资金安排情况
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合计105.6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计划生育事项开展所需的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二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按期完成各项绩效预设指标,切实维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根本利益,将惠及百姓的好政策不走样、不打折扣地落实,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项目4:
一、项目名称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5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费,设立该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有效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及时控制事件,减轻、避免和消除事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正常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影响,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主要包括县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对我县构成严重威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六、资金安排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经费合计5.0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开展所需的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反应及时,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的保障,能够按规定落实应急救援设备购置、交通工具、队伍装备、人员培训演练、物资储备、损耗物资补充等应急处理工作经费,进一步落实对我县构成严重威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项目5:
一、项目名称
医疗废物处置转运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医疗废物处置第三方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迪政办函〔2018〕46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依法处置,结合我县实际,设立医疗废物处置转运经费。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通过逐步建立相关政策制度,医疗废物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提高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杜绝医疗废物随意丢弃、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发生,完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痕迹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五、项目实施内容
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要及时、准确掌握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要严格把关。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工作,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集中处置以及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资金安排情况
医疗废物处置转运经费合计44.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所需的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迪庆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应当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09年第65号)进行管理,包括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经营活动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置应急防护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等。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提高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杜绝医疗废物随意丢弃、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发生,完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痕迹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项目6:
一、项目名称
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办公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迪财社〔2023〕114号、迪财社〔2022〕70号、迪财社〔2021〕8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设立爱国卫生运动办公经费。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观,养成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卫生县城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日常创卫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主要包括维西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用品购买;宣传材料、宣传栏的制作;下乡督导检查等工作的实施。
六、资金安排情况
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办公经费合计3.00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各项工作开展所需的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推进维西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建设工作,在2024年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对爱国卫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和下乡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要求,有效治理环境,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观,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项目实施成效
近年来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有效改善了我县人居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预防优先,打造健康环境,积极营造“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
项目7:
一、项目名称
乡村医生及医疗保险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迪庆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迪政办发〔2019〕27号、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迪卫基层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提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障乡村医生权益,结合我县实际,设立乡村医生及医疗保险经费。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功能定位,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五、项目实施内容
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乡村医生准入机制、退出机制、财政补助机制、招聘机制、培训机制、监管机制,增加乡村医生补助、保障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医生医疗保险,明确乡村医生保障机制。
六、资金安排情况
乡村医生及医疗保险经费合计138.8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各项机制保障所需的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目前省、州、县(市)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金额为600元/月/人。其中:省级财政补助300元/月/人,州级财政补助100元/月/人,县(市)级财政补助标准200元/月/人。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要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1.增加乡村医生补助。从2019年起,乡村医生补助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省级补助300元、州级补助300元、县市级补助500元)。其中:州级财政在原来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补助200元,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财政在原来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补助300元。
2.保障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40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在岗乡村医生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其中县(市)级财政按照缴费基数12%为乡村医生缴纳基本养老费,其余8%由乡村医生个人缴纳。
3.保障乡村医生医疗保险。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家政策组织在岗乡村医生按照属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乡村医生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其中县(市)级、开发区财政按照缴费基数7%为乡村医生缴纳医疗保险,其余2%由乡村医生个人缴纳。
在岗乡村医生连续缴费15年以上,才能享受养老保险政策。除以上两种保险外,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缴纳其他保险。
八、项目实施成效
结合国家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和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的实施,确保取得实效。目前已实现所有在岗55岁以下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的工作目标。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工作的传、帮、带,“以乡带村”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全面建立乡镇卫生院定点帮扶村卫生室、新进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乡村医生定期到乡镇卫生院跟班见学等制度。
项目8:
一、项目名称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云老龄委〔2020〕1号、国卫办老龄函〔2020〕635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活动;另外根据迪财社〔2023〕57号文件,为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全县各乡镇老龄协会提供活动经费、组织每年“敬老院”宣传及义诊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等。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维政复〔2014〕4号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雪龙晚霞》刊物由老龄委主办的批复,每年地方财政安排10万元;另外,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的目标要求,积极的预防和干预能够有效延缓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六、资金安排情况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经费合计27.84万元,主要为全县各乡镇老龄协会提供活动经费、组织每年“敬老院”宣传及义诊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等。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形成健康生活方式,降低患病风险,知晓阿尔茨海默症早期迹象,及时就医,积极治疗,做好家庭照护,维护患者的尊严与基本权利,营造友善的社会氛围,加强社会宣传、减少对患者的歧视、关爱患者及其家庭,建设友好的社会环境。
八、项目实施成效
有效延缓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监督索引号5334230034640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