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121601000
中共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省、州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全县政法工作的具体措施,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全县政法各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牵头协调社会管理相关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各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监督政法各部门涉法涉诉案件的调处工作。
7、组织落实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加强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和群众安全感宣传,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开展。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
9、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0、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信息,指导协调全县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网络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传递正能量。
11、组织开展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和群众安全感的调查研究,推进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及时向县委报告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情况。
12、承办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协调组织本县法学研究、法学建设和法学宣传。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紧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一主题主线,聚焦“管住人、管住事”,既立足当前、解决好影响安保维稳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创新理念方式,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命案防控三年攻坚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四个专项行动”,做实专项督查和蹲点驻守督查,推动安保维稳各项措施落实,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并以此为牵引带动全省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云南的安全稳定支持保障了全国的安全稳定(涉密内容已按要求删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科、预防邪教与国家政治安全、政工科、法学会、见义勇为协会8个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财政(本级)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5人(离休0人,退休5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收入合计8,274,828.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74,828.8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去年相比增长757,448.02元,增幅为1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增加津贴补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7,448.02元,增长10%。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支出合计8,274,828.83元,其中,基本支出5,607,404.83元,占总支出的67.76%。项目支出2,667,424.00元,占总支出的32.24%;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57,448.02元,增长1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3,693.02元,增长8.59%;项目支出增加313,755.00元,增长13.33%;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预算收入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增加津贴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07,404.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0,563.39元,占基本支出的8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6,841.44元,占基本支出的14.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7,42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8,424.00元,占项目支出的10.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经费2,399,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89.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维西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4,828.83元,占本年支100%。与上年相比增加增长757,448.02元,增幅为10%。主要原因分析:2022本年度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编制人数增加、相应调整增加津贴补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98,640.28元,占76.1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平安维西建设、政法综治维稳业务、综治信息化系统建设、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涉法涉诉及案件评查、维西县法学会业务开展等项目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523.68元,占5.0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等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334,184.98元,占4.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23,479.89元,占5.1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799,000.00元,占9.66%,主要用于扫黑除恶、政法干部春节慰问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310.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533.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7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该部分所有取数取F03表)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维西县委政法委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310.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533.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疫情防控需要,2022年相应支出减少;二是县委政法委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公”经费开支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005.82元,下降17.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减少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15.82元,下降1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90.00元,下降2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委政法委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公”经费开支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综治维稳监督检查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841.44元,比上年增加93,689.76元,增幅为13.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行政运行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部门资产总额15,862,180.66元,其中,流动资产15,744,270.76元,固定资产净值117,909.90元(其中:固定资产742,793.4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24,883.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4,996.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14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104,90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无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1表一公开13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274,828.8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增长757,448.02元,增幅为10%。
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98,640.28元,占76.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523.68元,医疗卫生支出334,184.98元,住房保障支出423,479.89元,公共安全支出799,000.00元。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从2021年起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照全责发生制列支,即2022年决算按收付实现制列支出,我单位年末无结余。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
2022年会议费支出119,114.00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9,646.72元,增加了100.30%。增加原因为:网格化、平安市域治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会议费等支出。
(四)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2年培训费支出198,811.97元,与2021年增加了98,811.97元,增加了98.81%。增加原因为:本年度网格化、平安市域治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业务培训等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级补助收入:指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
4.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交纳的年金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