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财政厅及州财政局工作安排,我县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财政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现将 2016年我县“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2016年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225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6万元,增长 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比上年增支1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1119万元,比上年减支42万元,下降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9万元,比上年增支92万元,增长32%。
出现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我县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但在2016年时我县有1人到境外考察学习,支出1万元,因此增长率为100%;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92万元,增长32%,我县由于路况比较差,维稳工作任务重,公检法司的车辆出现的问题及更新严重,导致支出增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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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全县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3.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各部门在门户网站、云南省财政厅预决算信息集中公开平台系统与部门决算同时公开。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