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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19年地方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5月23 日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维西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书面报告提交大会,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克服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诸多因素带来的困难,围绕目标,稳中求进,狠抓财政收入征管,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力以赴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集资金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合力攻坚破解难题,财政收支实现双增长,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27万元,为年初预算11408万元的159.77%,增长11.48%。上级补助收入35132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59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40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3632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41820万元,调入资金967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8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6827万元,收入总计45356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674万元,比上年371001万元增支58673万元,增长15.8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132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6827万元,调入资金967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88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4182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107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750万元),收入4535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674万元,上解支出496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19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750万元(置换到期债券),支出总计4522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351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27万元,为年初预算11408万元的159.77%,增长11.48%。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636万元,比上年306964万元增支41672万元,增长13.58%。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0284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41820万元,调入资金967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8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6827万元,收入总计3725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636万元,上解支出496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1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0750万元(置换到期债券),支出总计3711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351万元。
全县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增幅较大的原因:一是本年债务转贷资金规模比上年增加;二是受“三区三州”政策倾斜,上级加大对我县脱贫攻坚资金支持力度。
全县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存在结余结转资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由于资金下达晚,当年不具备实施的条件,需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另外,2019年上解支出州级未确定,为防止出现财政收支赤字,预留一定资金用以弥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36万元,为年初预算406万元的944.83%,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储备的土地挂牌出让。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970万元,为年初预算1706万元的408.56%,比上年同期1823万元增加5147万元,增长282.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大幅增加以及上级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04万元,收入合计794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6970万元,上解支出386万元,年终结余结转58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2万元,其中: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25万元。支出完成32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2598万元,其中:保险缴费收入28920万元,利息收入19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9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209万元,其他收入631万元。上年结余20935万元,收入合计7353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2698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0835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90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6070万元、专项债务13000万元。
2019年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8184万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103484万元,专项债务4700万元。按债务性质分:一般债务16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108020万元(新增债券77870万元,置换债券18120万元,再融资债券12030万元)。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三保”、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紧扣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收支进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强化绩效管理,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稳中求进,财政收支实现稳步增长
积极主动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运行压力,围绕科学预测、依法征管、精准调度、有效分析,大力清缴欠税,同时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收入组织工作中既做到应收尽收,又做到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年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27万元。进一步统筹平衡财力,积极筹措资金,围绕支出目标,加快支出进度,强化支出管理,提高支出效益。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结合专项转移支付改革,积极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脱贫攻坚工作,努力争取上级部门在资金、政策和项目上对我县的支持。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年累计争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351322万元,为全县财政支出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切实加快预算下达进度,落实惠民政策,努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有力支持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9674万元,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以人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坚持合理配置财政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顺序,确保“三保”支出优先足额保障到位。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58590万元,其中下达涉农整合资金92873万元投入脱贫攻坚项目,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有力保障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2019年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刚性需求,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有效使用。同时有效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时足额兑现各项涉农补贴,全年累计兑付涉农补贴9683万元,稳步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二是落实教育精准脱贫,推进均等化发展。全县教育支出完成49007万元。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实施14年免费义务教育,不折不扣地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各项优惠政策,发放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 4876万元,受益学生18912人;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推进保和镇第二完全小学和古宗湾小学合并迁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积极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逐年上升,确保了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筑牢社会保障底线。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7895万元。2019年我县城市低保对象398户526人,农村低保对象9541户26174人,其中符合政策兜底保障172户285人,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权益。四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4396万元。积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新建中藏医院、改造县妇计中心等重点项目,县、乡、村三级卫生医疗体系不断健全;2019年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为8317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五是积极促进各项文化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17万元。认真落实“两馆”免费开放各项政策,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加大对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支持力度。六是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县安排节能环保支出24740万元,为生态维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深化改革,依法理财水平大幅提升
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年初可用财力与新增债券资金统筹安排的机制。二是深入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实现公开全覆盖。三是继续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动态跟踪监控分析机制,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出。切实加大财政专项扶贫结余结转资金“消化”力度,开展专项督查,通过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全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已实现“清零”。四是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相关政策,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1820万元,用于推动全县脱贫攻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预警机制,清理纠正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切实维护政府信用。五是全面推进全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建立财政资金支付“新模式”。简化集中支付业务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六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首先财政牵头对全县39个部门进行财务大检查;其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式对我县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共五期。为建立良好培训氛围,不断创新财务人员培养方式,利用财政厅挂钩我县的有利条件,为财务人员搭建起了更多更丰富的学习交流平台,邀请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人员开展培训;最后在扶贫领域进行专项督查。相关部门组成督查专班,深入到项目点和资金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对乡镇财政所人员进行具体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乡镇财务管理,完善相关财务和项目管理制度。七是不断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建立资金监管“新防线”。主动对标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创新工作举措,准确地录入分解扶贫指标,对接支付数据,及时处理预警信息,有效筑牢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防线。八是推进政府会计核算改革,实现信息化建设“新突破”。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为契机,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核算改革,全面推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九是强化服务,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年受理供应商投诉1次,处理社会代理机构违规行为2次;完成采购预算1041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663万元;通过采取公开招标、非招标方式等采购方式采购38次8127万元。全年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751万元,节约率7.21%。
各位代表,2019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但财政运行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收入增量小,支撑财政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全县非税收入完成8414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46.16%。二是全县脱贫攻坚、民生支出、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绩效政策等民生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全县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主要依靠上级补助,一方面收入增收难、上级财力性补助增量不足,可用财力增长受限;另一方面刚性支出增长迅猛,收支平衡压力巨大。三是随着财税改革的不断深入,绩效预算、涉农资金整合、全面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四是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约束机制有待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区域性风险化解的压力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逐步显现。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说明:因州级还未确定我县决算对账数据,现上报数据还会有变化,待州级批复我县2019年财政决算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三、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各项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实施绩效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坚决支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二是坚持统筹增量、盘活存量,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有效整合部门结余、新增政府债券等资金,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求的前提下,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四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完成11978万元,同口径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8400万元,非税收入35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拟完成184891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拟完成1109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拟完成7393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基金6819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调入584万元,其他无来源调入3557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351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拟完成3640万元,财政收入合计拟完成244837万元,其中: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79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3935万元,其他无来源调入35574万元,债券转贷资金收入3640万元,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需在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向上争取解决,因此,年初实际可用财力和预计争取财力仅为122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7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98727万元,返还性收入3432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调入58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基金681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351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2363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27305万元增长4%,上解支出4800万元,地方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40万元,支出合计244837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0年全县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7584万元,其中:本级基金预算收入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拟安排2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84万元;支出拟安排7584万元,收支相抵后,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0年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拟安排完成5351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7453万元,利息收入17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236万元,转移收入366万元。本年支出54338万元,上年结余199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15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
目前我县纳入国资委监管范围的企业有三户: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粮油收储公司。2019年受国有企业资产计提折旧和收入下滑等因素影响,我县国有企业处于亏损状态,2020年收入和支出均为零。
(五)债务限额情况
2019年末全县政府债务限额1390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6070万元,专项债务13000万元。
四、2020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20年,我县经济发展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税收增长后劲乏力,同时面对财政刚性支出的迅速增长和稳增长等保障压力,财政平衡极为困难。为了保障我县2020年预算编制收支平衡,按照提前通知财力和调入资金的方式进行预算平衡。
(一)积极落实财政收入政策,全力以赴保平衡
一是积极挖潜增收。紧紧围绕年度收入目标,加大税费征管,确保全年收入目标实现。二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涵养财源。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吃透政策精神,跟踪掌握政策动向,充分发挥省财政厅挂钩我县的优势,加大与省、州财政的协调沟通和对接汇报力度,努力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倾斜。
(二)着力强化支出保障责任,兜住三保底线
一是全力保障“三保”。切实调整支出结构,优化支出次序,优先保障“三保”资金支出,兜底基本民生保障,守住民生底线。二是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按照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大对一般性项目支出的压缩力度,统筹财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是大力控制行政成本,严控党政机关公用经费,公车购置运行费、接待费、出国(境)费要继续实行零增长。四是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增强预算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着力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重点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新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支持以农田水利、道路建设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和产业生产发展。二是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农业风险分担机制。全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四)规范举债与化解存量并用,管理债务防风险
一是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认真落实上级举债融资有关规定,杜绝违规融资、违规担保、违规政府购买服务等行为。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工作,严禁违法违规超限举债,有效防止隐性债务。二是积极争取上级债券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置换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依法依规用好用活债券转贷资金。三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定债务化解规划和应急预案,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逐步完善政府性债务综合考核问责机制,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政府金融信用。
(五)强化监管与绩效提升并行,深化改革促发展
通过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着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通过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着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成果,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加强资金整合盘活。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统筹用好结余结转资金,加强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管理,对两年以上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作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将存量资金使用与年度预算安排统筹考虑,对当年结余较大的部门相应调减本级预算。加快盘活存量资金的预算执行,防止资金发生“二次沉淀”。三是切实加快项目建设绩效预算。逐步构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激励和问责制度,加大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和绩效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逐步建立覆盖全部财政性资金在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重点开展民生支出、脱贫攻坚、重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预决算公开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按照历次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开展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促进依法依规理财用财。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主动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工作,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报告中的术语和名词解释
1.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2.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3.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4.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5.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6.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7.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
8.置换政府债券。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是国务院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防控债务风险、腾挪财政收支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
9.新增政府债券。按照《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10.一般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11.专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12.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13.“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15.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16.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1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7年1月1日起,以上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18.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大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自1994年实施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以后又一次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大改革。就是要根据各级政府“谁该干什么事”决定“谁掏钱”,再通过收入划分、转移支付,让“钱”与“事”相匹配,让办事与花钱、权利与责任相统一。
19.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为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8月省委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研究制定了我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在88个重点县和片区县开展试点。试点方案指出: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完善机制,精准使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实行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县。省级实行备案制管理。省级部门不得限定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在试点县的具体用途。
20.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21.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将一役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国家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而制定的债务管理方法。
22.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要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23.营改增政策。指的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中,减少重复征税是其最大的特点,这对企业降低税负有利,能够促进社会有更好的良性循环。
监督索引号53342303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