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登乡人民政府:
根据州财政局《迪庆州财政局关于结转下达能源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迪财建〔2019〕33号),《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能源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维发改能源〔2019〕4号),现将州下达我县能源扶贫专项资金500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三区三州”及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包括能源扶贫)。此款列入2019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功能科目。“504,机关资本性支出(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请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目标建设要求,在2019年4月30日前,制定具体绩效目标及绩效考核办法并报州财政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