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3427/201900070
文  号
来 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8-20
【扶贫项目资金公示】维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0 11:24     浏览次数:1200   
字体:[ ]
打印

 

教育体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74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9〕30号)要求,经报政府审批研究,以2018-2019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学生数为依据,按照省财政厅省 教育厅(云财教〔2019〕194号)文件要求,现将(迪财教〔2019〕100号)文件下达我县的2019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46.51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具体见附表),专项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该项经费指标小学请列2019年“2050202-小学教育”、初中请列“2050203-初中教育”相关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补助标准。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按照60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

二、根据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实际,为使特教学校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得到更好的教育和康复,经费的使用除保证学校运转以外,还可以用于以下项目的开支:

(一)个人小型辅助器械、低值康复设备的配备、维护和更新。

(二)教师特教和康复专业培训。特教学校教师除参加普教继续教育培训外,还需经常参加特教专业和康复专业的相关培训。

(三)特教会议、交流活动。为提高特教整体水平,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安排经费用于支持教师参加关于特殊教育的会议和学习交流活动。

(四)残奥和特奥体育运动。为促进残疾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特殊教育学校可以针对残疾学生的特点,使用经费开展适合残疾学生的残奥和特奥活动。

(五)其他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按照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列分担。

三、普通中小学、职业初中、特殊教育学校的校方责任保险投保资金16.63万元(每生每年5元)不再下达各地,由省财政下达至省教育厅,由省级统一支付,列入2019年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四、请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严格按照资金支付的规定,切实做好公用经费的支付管理工作,全部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虚列虛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确保经费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等开支。

五、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在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分别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此件依申请公开)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8月12日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Copyright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