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11
页面已归档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3877505M/201800008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
公开日期
2018-07-05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专栏】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D530000201806280035投诉件处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05 15:22     浏览次数:3788   
字体:[ ]
打印

20186月29日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到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办编号为D530000201806280035的举报件。投诉件已于2018年7月5日办结完成,举报件不属实,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D530000201806280035举报内容为“迪庆州维西县塔城镇,2015年建设的垃圾填埋场,2017年开始使用,该场使用以来,污水处理设施一直没有使用,污水流入垃圾填埋场旁的水沟内,该水沟是当地农田灌溉用沟,沿水沟流入腊普河,最终流入金沙江。该垃圾填埋场未有效处置垃圾,白色垃圾随风吹入旁边村子,污染环境。该垃圾填埋场无人管理。以上情况向镇政府反映多次,未解决”。接到转办件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副书记、县长余春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陈义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调查核实。2018年6月29日,由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塔城镇人民政府、电视台组成调查核实工作组赶往现场,针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维西县塔城镇各那统组生活垃圾填埋场,一直没有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流入垃圾填埋场旁的水沟内,沿水沟流入腊普河,最终流入金沙江。经核查,不属实。

实地查看,一是塔城镇海尼行政村各那统组塔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17年12月底完成工程项目验收,通过对塔城镇政府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在地海尼行政村相关负责人了解,塔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自工程验收以来一直都未使用,垃圾填埋场内现堆放的生活垃圾属村民自行倾倒,在村民倾倒生活垃圾后,塔城镇人民政府多次对村民倾倒的生活垃圾用泥土进行覆盖,规范处置。二是现场检查时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收集导排管口无垃圾渗滤液排出,建设完成的渗滤液调节池内有一定容量的垃圾渗滤液(大约占总容积是四分之一)。通过排查渗滤液调节池周边无排放口,无垃圾渗滤液外排及渗漏情况,渗滤液处理站排放口无污染物排放。三是通过对垃圾填埋场下方水体腊普河上游及下游200米范围内查找,没有发现排污口存在。根据2018年6月25日迪庆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报告(DQSS-2018-155号)数据结果,垃圾填埋场周边水体及流腊普河河水没有受到污染。

(二)该垃圾填埋场未有效处置垃圾,白色垃圾随风吹入旁边村子,污染环境。经核查,不属实。

实地查看,垃圾填埋场周边山坡上没有发现白色垃圾及白色垃圾随风吹入旁边村子,污染环境的情况,通过对塔城镇人民政府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在地海尼行政村相关负责人了解,在日常生活中也没有发现白色垃圾随风吹入周边山坡上及旁边村子,污染环境的情况。

(三)该垃圾填埋场无人管理。经核查,不属实。

实地查看了解,塔城镇党委政府制定了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机制等相关管理办法,设专人负责垃圾填埋场的监管。

工作组现场核实情况

周边水沟现状

垃圾填埋场现状及周边环境情况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Copyright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