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维西县统计局
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46363人。总人口占全州的比重为37.7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2.36个百分点。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6974户,集体922户,家庭户人口为141165人,集体户人口为519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82人减少了0.81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6932人,占总人口的52.56%;女性人口为69431人,占总人口的47.4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80,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2.46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8171人,占总人口的19.25%;15-59岁人口为98850人,占总人口的67.5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9342人,占总人口的13.2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891人,占总人口的9.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1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4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8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61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72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50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244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058人上升为793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823人下降为527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1053人上升为2221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8272下降为42663人。
六、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437人,占总人口的24.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9926人,占总人口的75.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0.59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29800人,16-59岁人口为97221人。
6.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维西县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维西县统计局代章)
2021年6月10日
维西县统计局
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46363人。总人口占全州的比重为37.7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2.36个百分点。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6974户,集体922户,家庭户人口为141165人,集体户人口为519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82人减少了0.81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6932人,占总人口的52.56%;女性人口为69431人,占总人口的47.4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80,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2.46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8171人,占总人口的19.25%;15-59岁人口为98850人,占总人口的67.5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9342人,占总人口的13.2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891人,占总人口的9.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1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4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8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61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72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50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244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058人上升为793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823人下降为527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1053人上升为2221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8272下降为42663人。
六、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437人,占总人口的24.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9926人,占总人口的75.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0.59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29800人,16-59岁人口为97221人。
6.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维西县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维西县统计局代章)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