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维政发〔2020〕36号)和《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维人办发〔2020〕24号)的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维西县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我局承办提案建议共20件,其中,政协提案3件(第16号、24号、51号),代表建议17件(第18、30、40、41、51、79、80、83、85、87、90、92、94、107、110、111号),截止10月31日,已全部答复并办结,共有“A”类件4件,“B”类件4件,“C”类件12件。满意度100%。
二、强化措施,认真开展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
结合我局承办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承办要求,保证办理工作稳步推进,从而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以及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满意率。我局成立了由局长马雁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段红超、李维卿、赵凤娟担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专人具体负责办理代表建议案和委员提案的答复情况,做到了局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建议、提案件件有人管、件件有人办。
(二)有序推进办理,将承办落到实处
1、深入了解,加强沟通。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水务工作实际,进行答复。首先,按照建议提案承办程序,由各承办业务股室实地调查了解,按照水利相关政策,结合业务工作,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再由各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入乡(镇)与代表、委员沟通、面商,并认真填写征求意见表;根据答复内容,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形成初步书面答复意见。
2、强化调研,突出实效。深入各乡镇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以调查研究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提案为主线,通过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或邀请代表委员一起到现场视察的方式,结合我局职责职能,力求解决办理建议提案中的问题,突出办理实效。同时,组织建议代表、提案委员、乡镇负责人进行面商,就建议、提案处理和答复的初步意见与参会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3、规范程序,按时答复。按照规定,认真回复。要求各承办股室、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结合提案人的意图,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经提案人在征求意见表上签字认可后,以书面形式拿出初步回复意见,统一报局办公室审核修改,按统一格式行文进行复文,复文时应根据办复情况在文件右上角作出不同标记。
4、跟踪督办,狠抓落实。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将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局绩效管理工作,采取全面督办与重点督办、电话督办与书面督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按照上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在此过程中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以严格把关,限时办结的方式,确保落实,不搞形式主义,从而让代表、委员满意。
三、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质量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吸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办理人大建议中推进改进工作,补齐短板,解决制约水利事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了督办力度。
(一)饮水安全保障工程
我县于2020年8月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验收,在普查期间未发现农村饮水安全不达标的情况。2020年维西县农村饮水安全年度州级投资任务为1000万元,目前实际完成投资为2000万元,完成投资增长100%。
(二)水费收缴工作
2020年6月底我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0%,水费收缴率达85%;2020年9月20日我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3%,水费收缴率达91%。
落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推进落实情况:维西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后,由受益村组组建用水户协会,并选出水管员,收取30元-100元不等的水费,用于日常管护;2020年4月,维西县全部供水工程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管理员台账,实现了饮水工程“有人用、有人管”,并逐步实现“管得好、长受益”。
(三)历次巡视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维西县水务局共计完成六批次问题整改,分别是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央对云南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中纪委对云南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反馈意见、2019年民主党派脱贫攻坚民主督查发现问题及建议、州级脱贫攻坚综合试点发现问题、云南省2019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反馈问题,认领了7个问题,制定了7条措施,6个专项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将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四)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为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根据省、州河长制工作要求,我县于4月13日制定印发了维西县总河长一、二号令:《关于调整充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县级河湖长的通知》和《2020年县级河(湖)长工作要点》要求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根据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开展2020年河长制相关工作。
2.根据水利部、水利厅及州水务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县河湖管理范围需划定29条河流,其中州级河长8条河流已由州水务局负责完成划定工作,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成果进行了审查,并于6月23日将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在政府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其余21 条河流,总长364km,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划定工作。根据相关技术要求现已编制完成《维西县规模以下(县级河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划定工作需要经费概算共161.92万元,方案已于6月23日上报县人民政府,6月29日通过县人民政府49次常务会议研究,待批复后立即开展招投标工作,确保年内完成划定工作。
(五)小水电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小水电清理工作落实情况:编制完成维西县整改类电站一站一册报告方案。一是完成生态流量监控设施整改工作。整改类电站25座,除在建电站五座(扎子河电站、弄资河电站、洛爪河电站、阿花洛水电站、妥洛河电站)已全部完成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安装。二是审批手续完善情况,审批手续不完善5座(桥头电站、其宗电站、新乐电站、坪子电站、工农电站)属于合理缺项;取水许可不完善3座(柯功一级电站、柯功二级电站、美光河电站);水资源论证不完善2座;林地征用手续不完善1座(柯功二级电站);土地预审不完善2座(桥头电站、新乐电站);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6座(老安统一、二、三级电站、弄独河电站、美光河电站、新拉波洛电站);实现辖区内25座小水电站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及安装监测设施,完成辖区内25座小水电站清理整改,目前已进入整改验收阶段。退出类电站5座(板栗园电站、老厂电站、其普电站、热水塘电站、老拉波洛电站、)正在完成拆除工作。老厂电站因与澜沧江华能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争议,暂时无法完成拆除工作。
(六)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20年8月30日前接报的线索已全面核查完结;对被举报人有前科且前科未核查到位的线索、全国及省级扫黑办交办的线索、多人多次举报的线索进行全面复核,且已核查完结;对迪庆州公安局对我局发出的《迪庆州公安局关于维西水务局法律漏洞的提示函》已根据提示,完成整改并回复;对迪庆州法院对我给出的《迪庆州法院关对维西县水务局的司法建议书》已根据建议书要求完成整改并回复。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水利工作的开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有的建议内容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配合联动解决,相关制度政策又不健全,仅凭水利部门难以完成;二是沟通力度不够,影响了代表对水利工作的全面了解,导致与代表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议案建议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推动我局建议办理工作和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
供稿:水务局办公室
校核:蜂秀花
审核:赵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