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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秀梅代表:
您在迪庆州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7号“关于中路乡安装太阳能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处于国家生态保护重要区域,目前农村能源使用现状还是以使用柴草为主,仍然存在污染环境、资源浪费、破坏生态、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严重影响我县农村人居环境。2018—2021年人大政协提案中涉及农村清洁能源推广项目共有37项。经全县范围摸底排查,太阳能热水器需求量为16674台,太阳能路灯22424盏,表明我县农村清洁能源需求量较大。
为满足群众需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我县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标准规范等方式,持续在全县开展农村清洁能源推广。2021年度拟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推广项目3360户,其中,中路乡涉及960户,计划采取“农户自筹+整村推进”方式进行建设,充分调动老百姓积极性,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农村基础建设等措施结合起来,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在保证工程实现按质按量进行同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巩固脱贫成效。努力实现生态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的综合目标。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