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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婉玲代表:
您在迪庆州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4号“关于提前实施康普乡康普村上下组连接大桥建设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康普集镇新址是受托巴水电站建设影响而规划设计的2个集镇安置点之一。根据云南省移民开发局(现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核定的《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康普集镇新址安置规模为770人。
由于托巴水电站缓建,移民安置意愿发生较大变化,目前,我县计划启动康普集镇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工作。但可研阶段抬高复建方案中规划的东区(德维二级路东侧)用地已被集镇居民自行建房占用,考虑到集镇的整体性,在征求移民、乡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后认为,可研阶段抬高复建的方案的东区用地范围已被侵占,剩余的西区用地范围无法满足康普乡的长远发展规划,因此,经过多方讨论,提出原址抬高复建方案调整为迁建方案,迁建新址为康普集镇后缘区域,意愿复核后,康普集镇安置规模为920人。根据《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阶段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云移发〔2016〕112号)的规定,此次设计变更属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得到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同意变更的批复后方可实施项目。截至目前,因项目变更未得到批复,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尚未完成,土地未报批等诸多因素影响而不具备提前实施条件。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