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蜂合兴代表:
您在维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3号“关于实施维西县中路乡拉嘎洛村300亩的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单位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办理,按照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办理工作。
我县总体上属于人多地少水缺情况,而且现有耕地的质量总体还不高,中下等质量的耕地偏多,后备资源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升粮食产能的关键举措。经请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同意,2021年我县投入资金6900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3万亩,项目主要涉及永春乡、白济汛乡、攀天阁乡等乡镇。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加之县财政困难,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已全部用于上述项目,年内在拉嘎洛村实施3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和时间已不具备。贵代表提出的拉嘎洛村实施3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我单位在后续项目实施中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纳入后续实施项目中实施。
今年8月份,国务院批复了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下一步工作中,我单位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规划》部署要求,积极会同乡镇和相关部门切实抓好《规划》实施工作,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将更多符合实施条件的农田改造成高标准农田,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