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彪代表:
您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4号“关于箐头上下组村庄安全隐患需要搬迁的建议(议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5月31日,我局完成对《维西县中路乡施根登村箐头组崩塌地质灾害的调查报告》,6月16日,我局联系中路乡人民政府,施根登村委会,与您一起进行了现场踏勘,现场会商。崩塌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中路乡施根登村箐头组后山,经度:99°5′50″—99°6′32″,纬度27°13′44″—27°14′13″间。经过实地踏勘,崩塌最低点离最高位置村民房屋高差约260米,最小斜距约420米,后山坡度角约55°,主要威胁箐头组86户314人生命财产安全,潜在威胁经济价值约500万元。
B1崩塌体位于施根登村箐头组北东(5°方向)约450m处,性质为岩质,岩性为印支期辉长岩(υ51),出露岩体风化强烈,节理裂隙发育,裂隙宽约10-20cm。崩塌方向190°,崩塌体宽约50m,长约100m,高约8m。崩塌体所处斜坡坡向约190°,坡度角约45°,崩塌体块径约0.5-1m。崩塌体坡向与岩层倾向同向,为同向坡,且岩体受节理裂隙切割呈不同规模块状,崩塌体整体稳定性差。
B2崩塌位于施根登村箐头组北东(22°方向)约416m处,性质为岩质,岩性为岩性为印支期辉长岩(υ51),出露岩体风化强烈,节理裂隙发育。崩塌方向230°,崩塌体宽约35m,长约60m,高约10m,崩塌体所处斜坡坡向约226°,坡度角约50°。崩塌体坡向与岩层倾向同向,为同向坡,且岩体受节理裂隙切割较破碎,崩塌体整体稳定性差。
B3崩塌体位于施根登村箐头组北东(47°方向)约560m处(B2崩塌北东侧),性质为岩性为印支期辉长岩(υ51),出露岩体风化强烈,节理裂隙发育。崩塌方向180°,崩塌体宽约40m,长约60m,高约6m,崩塌体所处斜坡坡向约226°,坡度角约40°,岩体受节理裂隙切割呈块状,崩塌体整体稳定性较差。
B4崩塌体位于施根登村箐头组北东(60°方向)约640m处,性质为岩质,岩性为岩性为印支期辉长岩(υ51),出露岩体风化强烈,节理裂隙发育。崩塌方向220°,崩塌体宽约20m,长约40m,高约5m,崩塌体所处斜坡坡向约226°,坡度角约45°,岩体受节理裂隙切割呈块状,崩塌体整体稳定性较差。
B5崩塌体位于施根登村箐头组北东(75°方向)约750m处,性质为岩质,岩性为印支期侵入辉长岩(υ51),出露岩体风化强烈,节理裂隙发育。崩塌方向185°,崩塌体宽约15m,长约30m,高约5m,崩塌体所处斜坡坡向约240°,坡度角约40°,岩体受节理裂隙切割呈块状,崩塌体整体稳定性差。
据现场调查,该崩塌灾害位于山体高位,斜坡坡度均超过55°,分部面积大,工程治理工艺难度大,工程投资大,对灾害发育区及周边环境破坏严重,不建议采用工程治理方式消除灾害隐患。为更好的保护当地村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建议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加强监测和巡查,增加群测群防员。开展宣传及应急演练,提高村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应急避险自救能力。
2.对崩塌隐患中B3、B4点进行排危应急处置,从根本上避开崩塌灾害的威胁。目前已经委托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编制B3、B4崩塌排险处置方案。
3.在坡脚缓坡地村头3户设置落石槽等基础工程措施,防止后期灾害发生时对下方生产村民造成危害。底洼通道口两边6户建议搬迁避让。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