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营养餐学生奶品质监管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近年来,学生营养餐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每个学生有80元/月的补助款,但学校发放的牛奶(标有学生奶),总体感觉学生牛奶与同品牌的牛奶(在商店出售)品质差别大,口味也差别大,学生也不喜欢喝,浪费大的现象,我局作为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一直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学生营养餐的品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我们单位重点食品安全中的一项工作,每年在全县各级学校春季、秋季开学之际、开学之时、开学之中等各个时段,各级食品安全办都会及时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再要求,目的就是着力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建立长效机制,能让广大师生在一个放心的食品安全的环境里工作和学习。
您在实施意见中提到:1、加强学生营养餐品质的监管力度。每到我县各级学校春季、秋季开学后,为了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我局都会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按照省、州级等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组织执法人员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与各级学校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全面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首先突出主体责任自查,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各级学校要围绕管理制度健全情况、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场所物品清洁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可追溯合规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人员规范操作情况七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其次突出重点对象和环节彻查,在检查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重点针对各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临时摊位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及学校证照办理情况、新开办幼儿园证照办理情况和开办情况等食品安全环节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立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经营企业进行整改。
2017年至2019年,我局共检查学校食堂(含私立幼儿园)508户次,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221户次,出动执法人员94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17车次,下达日常监管记录提出整改意见389份,责令整改并整改到位84户次,立案行政处罚1件。
2020年因为新冠疫情,春季开学推迟,在开学前我局便联合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开学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了开学前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保证了全县各级学校按计划恢复开学,并顺利完成了“高考”、“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全县各级学校新学期开学后,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以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严格规范学校食堂行为,做到从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原料存储、食品加工操作到学生就餐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全程监管,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我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截至目前无一起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学校作出限期整改,并要求学校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严厉杜绝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开学至今共排查我县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共计75家次,排查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68家,发现安全隐患共85项,提出整改意见115条,在我局的监督及学校食堂的积极配合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了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近期正逢各级学校秋季开学,我局结合扫黑除恶60天、爱国卫生运动“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正在对学校食堂进行达标检查,该工作为期一年半,至2021年底完成,到时学校食品安全将会得到一个阶段性的提升,更进一步的改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整体环境,能更进一步的保证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加强营养餐的监管,是我们应尽到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县辖区内的营养餐,主要以牛奶、水果为主,有的学校还附带面包、糕点等,学校的营养餐由专人专柜负责,人员、仓储都能达到要求,按照工作职责,我们在检查过程中主要检查营养餐供应单位的资质是否合法、营养餐入库记录、出库记录是否记录完整、营养餐存放是否达到标准、营养餐中是否存在有过期食品、劣质食品、变质食品现象,截至目前学校营养餐的管理都比较到位,在学生营养餐计划启动以来,检查过程中我县辖区内的学校营养餐使用中未发现有违法行为,我县的营养餐食品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广大学生都能吃上安全放心的营养餐,在以后的监管中我们还是一如既往的严格管理,加强监管频次,让安全的营养餐更加安全。
2、取消学生奶标识的牛奶,采用一年一招标的方式向各大牛奶品牌招标,学生奶统一用平时商店的牛奶,同时避免由一家企业垄断现象,把牛奶品质降低等现象。学生奶是2000年8月29日,由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轻工业局等7部委局联合启动实施了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2013年9月5日,农业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方式的通知》,将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整体移交给中国奶业协会。学生饮用奶是中小学生在校群体集中饮用,其群体、场合的特殊性,不同于一般乳制品的消费。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是学生饮用奶的供应方,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因此,中国奶业协会承接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以来,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严格准入、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稳妥推进”的原则,坚持把食品安全放在推广工作首位,对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的要求高于一般乳品企业。申请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乳品企业,在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设备布局、工艺流程、规章制度、技术管理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同时还在加工能力、质量管理、奶源基地、配送系统、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从而保障学生饮用奶质量安全。
为了给学生提供安全、营养的优质牛奶,中国奶业协会根据我国目前较高生产水平的规模奶牛场标准,对接奶业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颁布了学生饮用奶系列团体标准,包括《学生饮用奶生牛乳》 《学生饮用奶 纯牛奶》 《学生饮用奶 灭菌调制乳》 《学生饮用奶 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以及保障原料奶生产供应的《学生饮用奶 奶源基地管理规范》。根据中国奶业协会《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和学生饮用奶产品必须符合以上团体标准。这一系列标准是在执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对接国际先进标准,提出的更高要求,有别于市场销售的一般乳制品。
我县2020年以前学校营养餐的招标都是以学校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来由教育局来组织进行,我局主要负责招标单位的资质审定和招标食品的食品安全工作,在秋季开学前,学校通过公示招标公告,组织招标会等形式进行招投标,一个学年招标一次,开展招标时我局按照工作职责严格招标程序,开招标会时我局派执法人员参加,招标会均按规定程序完成招标工作,招标后,中标企业与学校鉴定合同协议,招标过程和招标后,未出现有双方合同纠纷现象、未出现有垄断经营的现象出现。目前我县用的学生奶为欧亚学生奶,是由云南欧亚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灭菌调制乳,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553290113000,学生饮用奶注册文号为:SMC531402,产品标准号为:GB 25191,经过核实和查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由于学生奶是国家特殊规定在学生营养餐中推广的标志奶,在监管过程中,通过对学校老师的询问调查,确实存在有些学生不爱喝,悄悄倒掉的现象,只能通过宣传和思想教育来进行引导,或者采取固定时段饮用等方式来杜绝浪费。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让食品安全达到100%安全的目标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我县的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存在着食品经营单位总量持续增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软硬件条件差,部分食品经营单位未完全履行主体责任;食品经营单位点多面广、布局分散,监管执法人手紧缺,人少事多,监管力量不足,除了学校食堂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外还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截至目前在案将近2000多家,顾此失彼,还存在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宣传覆盖范围不够全面,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急需扩充监管人员队伍来强化监管工作。故食品安全监管难以一时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格局,但我们将持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整合监管力量,分类指导,下移监管重心,强化监管责任,加大打击力度,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措施和办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严防假冒伪劣食品上市,加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保障好我县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不过我们也坚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使得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达到相对安全的高度,从而力争在我县辖区内不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也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请代表们、委员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让我们共同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