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志远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营造好市场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场经营主体培育,是产业发展重要的纽带和桥梁,是实现产业生产和市场对接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们一直密切关注主体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加大内培外引力度,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帮扶。年初,我们制定了综合奖补政策,对市场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末端收购、固定资产投资和龙头企业申报等方面开展激励性奖补工作。全县共有7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末端收购奖补,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固定资产投资奖补,2个申报龙头企业奖补,预计兑付奖补资金1600万元。目前全县共有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共32家,有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6个、州县级示范社19个,有家庭农场281个。2022年实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营业收入达3.8亿元,比上年增长9.8%。2023年上半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6829亿元,同比增长7%,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2703亿元,同比增长12%。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当作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内培和外引力度,多措并举,夯实基础,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4日
单位联系电话:0887-8626537 联系人:海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