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的“关于二道河桥头至老好村红绿灯口路段中间隔离栏改进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二道河桥头至老好村红绿灯口路段中间隔离栏改进问题,住建局领导班子带领工作人员,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现场情况,目前答复如下:一、针对车流量大、交通事故频发现象,根据《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兴维大道及学园路停车位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报请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起,取消在兴维大道、学园路两条城市道路上已施划的停车泊位;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启用辖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决定从2024年6月18日起,启用辖区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其中将对兴维大道(违停抓拍),对违停车辆将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二、针对将原护栏改为一般栏杆,为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自2024年起,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除给排水工程外,其他新建项目上级不予支持立项,无资金来源渠道。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