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十三届四次会议
58号提案的答复
曹雯靖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使用推广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格式诉讼文书的推广力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及58号提案意见,我单位及时组织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特别是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及司法协理员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针对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相关科室印发了《维西县司法局关于推广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通知》(便签〔2025〕15号),要求各乡镇司法所及相关科室根据日常业务工作开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对当事人的咨询解答、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事项办理,加大格式诉讼文书的使用推广力度。
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加强格式诉讼文书的推广使用,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事项办理,切实保障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推进。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