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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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063724K/202500521
文  号
来 源
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5-09-26
政协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6 09:26     浏览次数: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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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建鑫委员

您在政协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关于加强非遗传承、打造县域非遗旅游景点,带动县域住宿行业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作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的核心区域,县城保和镇承载着丰富多元的民族文化遗产。这里汇聚了从省级到县级等多个级别的非遗项目,涵盖传统音乐、舞蹈、手工艺、戏曲等多个类别,每个项目与传承人都是非遗文化的鲜活代表。在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我县拥有坚实的法律依据。《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在我县正式颁布并有效实施,为全县范围内的多彩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构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律保护屏障。该条例全面、系统地将全县各类丰富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其中,将它们紧密地纳入保护范畴,明确了保护原则、措施以及相关责任与义务,使得包括保和镇在内的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这些珍贵的文化瑰宝在新时代得以妥善保存、有序传承并不断发扬光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2025年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将迎来新的突破。非遗中心积极开展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助力优秀传统文化后继有人深入挖掘特色节庆、民间传说等文化资源,严格按照申报标准与流程,将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项目推向更高保护平台。此外,还对县域内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展开系统调查,为后续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从旅游角度方面对建设“秘境三江.非遗万象”项目的分析答复。一是从政策与资金层面,目前旅游设施建设并非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导向,且州县两级在旅游产业方面均无专项配备资金,“非遗活态展示+民俗沉浸体验+文旅消费聚合”综合体的建设面临较大资金压力。同时,消费券的发放也需要充足的资金保障,我局暂无力独自承担相关费用。二是从项目主体角度而言,若该综合体以A级景区为目标打造,按照相关规定,需要以运营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而县级行业部门并非适格主体,难以承担相应的运营管理职责。三是在发展方向上,现阶段门票消费已非旅游发展的主流方向,景区发展更应注重以体验经济为核心,带动餐饮、住宿、文创等附带消费,形成多元化的收益模式。受财政困难影响,文化和旅游“十五五”规划目前仍处于前期谋划阶段,尚未获得发改部门明确的编制回复。

尽管存在上述困难,我局仍会认真研究您的建议,考虑将“秘境三江民俗文化体验中心”相关项目纳入文化和旅游“十五五”规划。为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希望能获得该项目详细的信息与规划方案。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若条件成熟,必将全力推动文旅融合,实现“非遗+旅游”的深度发展,助力维西文旅产业升级。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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