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分管财政、安全生产、 依法行政、市场监管、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国土、宅基地 审批、应急管理、民族宗教、气象、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教育 体育工作;联系塔城中心完小、供销社、滇金丝猴国家公园,挂 钩其宗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013.09—2016.11,保和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兼办公室工作人员(事业);
2016.12—2019.08,保和镇拉河柱村党总支书记兼保和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事业);
2019.09—2020.02,塔城镇扶贫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2020.03—2020.05,塔城镇产业办公室主任(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2020.06—2021.03,塔城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产业办公室主任(公务员);
2021.04—2022.03,塔城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2022.03—2024.01,塔城镇海尼村党总支书记;
2024.0.1至今, 塔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