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含定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各学校实际,将正高级(含定向)教师名额数分配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全县各学校最终推荐上报县教体局14名正高级教师(其中定向正高级教师13名)。
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县教体局组织专家评议,县教体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和贵卿同志申报省级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秦文志、陈海杰、赵雪花3位同志申报正高级教师(定向县级)专业技术职务,毕良相同志申报学校领导班子正高级教师(定向县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将5名推荐人选履职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过后,一律不予以受理。
举报电话: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7-8628382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0887-8626802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7-8222605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0887-8288845
5名推荐人选履职情况为:
和贵卿,男,藏族 ,1979年10月生,1999年6月毕业于迪庆州民族师范学校,1999年8月分配到永春乡中心完小四保小学任教,2008年1月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获本科学历,2004年9月调入拖枝中学任教,2012年9月因集中办学撤并学校被分配到维西县第一中学任教,24年零5个月的教学生涯中有21年零2个月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和13年的乡村教学工作经历及6年的初中数学教研组长工作经历。2017年10月获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2018年1月聘任为高级教师,履现职6年,履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合格,继续教育学分为72分,年平均课时达771节。
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能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政策法规,近5年来任教情况如下: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任初237班(毕业班)和254班数学教学工作及初254班班主任管理工作;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任初254班(毕业班)和268班数学教学工作及初254班班主任管理工作;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任初275班和初268班数学教学工作;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任初268班(毕业班)和275班数学教学工作;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任初275班(毕业班)和278班(毕业班)数学教学工作,2023年9月又担任了初302班和初307班的数学教学任务及其中一个民族班(302班)的班主任管理工作。履现职的六年间有五年担任毕业班的数学教学工作,教学成绩一直名列全县前茅。课例《一元一次方程》被评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课并获一等奖;执教的《勾股定理》一课在“全国优质教育科研成果展评”活动中荣获“微课”一等奖;《教学案例分析:多边形及其内角和》在“云南教育教研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在云南省民族教育“振兴杯”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整合说课竞赛获初中数学组三等奖;先后获得县级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系统级“优秀班主任”称号,并多次获得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
毕良相,男,彝族,1980年11月生,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17年10月获得高级教师资格,2018年1月聘任为高级教师,履现职6年,现为高级教师五级岗位(占定向评价岗位)。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担任初252班、240班语文教学工作;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担任初252班、240班语文教学工作;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任初266班、252班语文教学工作;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任初266班、276班语文教学工作,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担任初276班、266班语文教学工作,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担任初276班、294班语文教学工作,2023年9月至今初294班、304班语文教学工作,履现职期间年平均课时量达748节,担任副校长、班主任和专任教师期间,获校级各类奖项8次,获县级各类奖项19次,获州级各类奖项12次,获省级各类奖项2次,获国家各类奖项1次,自参加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共计24年。一直担任两个班的语文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较好,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获家长及师生的一致好评。
秦文志,男,傈僳族,1979年3月出生,毕业于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中专学校普通师范专业,获得中专学历。2022年1月毕业于云南开放大学小学教育专业,获得本科学历。2001年5月参加工作, 现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19年1月聘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现行专业技术职务5年。现从事小学数学、科学教学工作,年均课时量560节期末成绩名列前茅,参加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2年。2019年3月被维西县教体局评为“最美教师”;2019年6月被维西县教体局评为“学校管理先进工作者”;2019年9月被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优秀教师”;2019 年9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育部授予“全国模范教师”称号;2021年6月被维西县委教育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陈海杰,男,汉族,生于1977年12月,1996年7月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英语专业,大学专科学历。2007年1月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函授)学历。1997年9月参加工作,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2015年7月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2015年9月被聘为高级教师,现聘高级教师五级岗位,履现职8.4年。本人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突出,教学成果显著,多次受到学校及上级部门的表彰。近5年来平均年课时量740课时,有乡村学校工作经历14年。履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25.4年(期间先后担任政教主任、英语教研组长、校办公室主任)。
赵雪花,女,纳西族,1977年7月出生,1999年6月毕业于迪庆州民族师范学校普师专业,2007年1月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函授),专科学历;2015年7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函授),本科学历。1999年8月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白济汛中心完小、维登中心完小任教,承担小学语文、道德与法治等学科教育教学工作。2018年10月取得高级教师专业职务资格,2019年1月被聘为高级教师七级岗位,并在高级教师岗位履职5年。履现职期间,年均课时量520节。乡村工作经历24年零3个月,班主任工作经历24年零2个月,履职期间考核为4合格。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恪守师德,团结同事,为人师表。由于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履职期间获得州级表彰2次,乡级表彰3次,校级表彰7次。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