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 2024 年度迪庆州城建环保系列初、中级专业 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城建环保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 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 组织开展年度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5 月 29 日。 报名相关要求:1、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 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统一上报本单位 2024 年度迪庆州城建环保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相关材料。于 5 月 29 日前将联络员名单(附件 7)上报至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联络员负责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报名表(附件 8),初级、中级报名表分别汇总, 于 5 月 30 日前将申报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报送至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填表时间:公示期结束后填表,填表日期为公示期 结束后的日期。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4 年 6 月 8 日、6 月 9 日。 所有初、中级申报材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企 业联络员统一报送,于 2024 年 6 月 9 日前报送至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规范地填写《专业技术 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 2 份(详见“附件 2”),统一采用 A3 纸 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须排版在封底;须贴近期免冠照片;填写该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 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表中涉及本人、负责人签字处须手签,表十一全部手写, 表十二单位基层意见可用电子版。 (二)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 份(A4 纸,包括正反面); (三)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需有从学信网中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工程系列下一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1 份; (五)企业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 1 份和州、市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各 1 份; (六)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岗位(职务)变动工作审批表(以有聘任时间页为主, 须经财务人员审核签字盖章)及聘任考核材料复印件(2021 年 以前的年度聘任考核材料复印年度考核证书,2022 年至 2024 年度聘任考核材料复印聘书(详见“附件 9”)、考核文件汇总表及申报人员姓名所在页)。 (七)单位申报人员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1 份;经用人单位 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 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八)电子照片一张(蓝底,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大 小在 20k 与 100k 之间,像素大小为 960px*1200px,照片文件 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中间不要加符号); (九)《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详见“附 件 3”) 1 份; (十)2024 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详见“附件 4”)1 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同时 U 盘报送电子版 (Excel 电子表格); (十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1 份(详见“附件 5”),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 (十二)单位申报人员承诺书(详见“附件 6”)1 份; (十三)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签章后,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要求认真组织和装订材料,材料准备完成后,将一览表粘贴在资料袋封面; (十四)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 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返还,评审材料中只留复印件,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要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十五)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 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 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一是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十 二“基层单位”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 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二是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由单位审核原件 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 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未经审核 认可或未在“基层单位”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的申报评审材 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 限等计算时间,均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截止时间。 (二)申报工程师人员必须做好个人述职、面试答辩的准 备工作。 (三)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 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 45 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返还《专 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未通过评审人员材料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