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学前教育中央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7】41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实行十四年免费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学前教育,不断满足农村群众送子女入园接受教育的需求,确保我校乡村幼儿园建成一所,投入使用一所,并按期招生开展教学活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我校将公开招募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教师8名,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一、招募原则
招募遵循“公平、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募人数
面向全省公开招募8名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教师。
三、招聘对象
1、云南省户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中职或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原则上具有教师资格证。
3、师范类专业,特别是幼儿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优先录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录用: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招募程序
1、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募志愿者分配名额,制定招募方案,组织招募工作。报名时间是2018年2月6日至2月24日,招募时间是2月25日至27日,其它事宜另行通知。招募工作于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报名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988715191;金老师,电话:13988706360,邮箱:1220028781@qq.com。赵老师,电话:13988735920,邮箱:1084346973@qq.com。报名人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发至联系人邮箱即可报名,报名表见附件。
2、学校招募结束后,组织招募志愿者到县医院进行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根据招募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结束后,学校与志愿者签订《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教师服务协议书》。
4、县教育局将统一对招募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
5、教育局岗前培训结束后,按学校工作及时间要求正式上岗。
六、志愿者待遇及管理
1、按协议要求能履行职责的志愿者,在岗期间每年给予生活补助1.5万元,按10个月计发,每月1500元。
2、学校负责提供志愿者教师的住房及必要的生活条件。
3、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内,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下可参加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招录考试。
4、对招募人员实行协议管理,实行1年1聘。
5、服务期间,成绩突出,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经批评教育无效者,予以解除协议。
6、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继续签订下一期志愿者协议。
七、有关要求
1、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招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在招募期间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87-8626854 8626802
3、招募工作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指导下实施。
4、招募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八、本公告由维登中心完小负责解释。
附件:1、招募报名表。
维西县维登中心完小
二0一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