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政发〔2018〕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国家县域生态考核结果是中央对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云南省环保厅关于2017年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的通报》(云环函﹝2018﹞444号)文件,维西县考核结果为“轻微变好”,为全省129个考核县中“轻微变好”的10个县之一。维西县考核结果上升了一个档次,表明国家和省对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给予了充分肯定,此次成绩的取得对大幅提升我县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奠定坚实的基础。目前,维西县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由2016年8694万元增加到2017年11877万元,这对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和生态扶贫等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结合2017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经2018年9月21日县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按照考核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为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积极贡献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国投公司等五家单位给予全县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进一步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要认真学习受表扬单位工作经验,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争当先进,为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和生态扶贫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