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卫健发〔2019〕119号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维登乡新农村卫生室蜂秀花等7名村医聘用为乡村医生的通知
县卫生监督所、维登乡、永春乡、叶枝镇卫生院:
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9号)中村卫生室基本标准文件要求,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经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培训后,维登乡新农村卫生室蜂秀花、永春乡四保村卫生室和建祺、叶枝镇新洛村卫生室余梅、巴丁村卫生室和秋兰、松洛村卫生室和永高、倮那村卫生室和永梅、同洛村卫生室余世蔓7名村医培训合格。
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以上7名村医聘用为乡村医生。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8日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