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社〔2020〕26号
民政局:
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支持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州财政局、州民政局(迪财社〔2019〕167号)下达给我县的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726万元安排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根据实际情况列支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详见附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为第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将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民政部门要尽快制定本地区的资金分配方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三、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四、要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1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