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等文件要求,迪庆州水务局组织对金沙江、澜沧江、永春河、腊普河、择米洛河、妥洛河、青水江河、通甸河8条河流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已由维西县水务局组织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专家进行了第一次初审及第二次审查审议。现将划定成果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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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