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辖区内失业登记人员:
失业登记是掌握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是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的基础。根据《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历年失业登记人员就业创业跟踪服务,准确掌握我县失业登记人员就业状况,持续开展失业登记人员再就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维西县辖区内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证)的历年失业登记人员请尽快在上班时间段内携证到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个人就业信息统计报备完善,报备实际就业情况。就业报备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的劳动合同书(涉及创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二、持证的失业登记人员未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善个人实名制信息、报备就业情况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根据《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九款“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的规定,对未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善个人实名制信息、报备就业情况的历年失业登记人员,暂时列为不予办理申请就业创业政策规定业务办理服务范围。
维西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咨询联系方式: 0887-8629210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