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34号)规定,经 2025年 10月 20 日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2015〕第 1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 年 10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