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处理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四十二条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理论培训或技能培训不合格未参加再次考核的2人(名单详见附件 2)以及首次考核不合格且未报名参加再考核等情况的 1 人(名单详见附件3)执业注册信息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2.2024 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理论培训或技能培训不合格人员名单
3.2024 年度首次考核不合格且未报名参加再考核等情况人员名单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