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56075150L/202500333
文  号
来 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12-29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2025年第13号)
发布时间:2025-12-29 16:05     浏览次数: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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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时段,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如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

一、 选购食品,渠道正规是关键

请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的超市、商场或固定市场购买食品。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妥善保存购物凭证。坚决不购买、不饮用无标识、无合法来源、私自勾兑的散装白酒。选购保健食品应认准“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注意查看适宜人群。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和非法讲座推销。

二、 储存食品,生熟分开防污染

食品储存应做到隔墙离地、分类分区。冰箱内贮存不宜过满,定期清理。熟制食品在室温下放置不宜超过2小时。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剩饭剩菜应及时用保鲜膜密封或装入清洁容器,并根据要求冷藏或冷冻保存,再次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

三、 加工食品,烧熟煮透是原则

食品加工务必彻底加热、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达到安全要求。谷类发酵制品、泡发木耳或银耳等应即买即食、即泡即用,避免长时间浸泡或隔夜食用。凉拌菜应现做现吃,不宜存放。

四、 举办宴席,申报备案莫遗忘

自行举办群体性宴席的家庭,应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备案,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冻品、干制品)、发芽土豆、未煮熟的四季豆等易引发中毒的食品。禁止在集体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无合法来源的散装酒水。

五、 网络订餐,仔细查验保安全

选择网络订餐时,请优先查看商家的证照信息及食品安全评价,谨慎选择。尽量就近订购,以缩短配送时间。收到餐食后,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被污染,并及时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不建议通过网络平台订购凉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六、 外出就餐,选择明店索要凭证

外出就餐请选择公示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环境卫生良好、餐饮具消毒到位的正规餐馆。就餐后注意索取并留存正规发票或收据。倡导按需点餐、文明就餐、剩余食物打包,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七、 严防中毒,毒性药材禁食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加工、售卖、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配药酒及其他制品)。擅自煮食或邀约他人食用此类药材及其制品,须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就餐后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注意保留剩余食品、呕吐物及相关消费凭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节日期间,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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