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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2-14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春节及藏历新年期间食品 安全预警公告 (2026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6-02-14 09:33     浏览次数: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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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频繁、食品需求旺盛、餐饮消费集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多。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春节,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科学选购食品,把好 “源头关”

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正规电商平台等经营主体;仔细查验食品标签标识,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坚决杜绝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过期、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主动索取并留存购物凭证(电子凭证同样有效)。不购买、不饮用来源不明的酒类及散装白酒,不采购未经检疫检验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水产制品,不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菌、野菜等高危食材,冷链食品需查看追溯信息,确保来源可溯、质量安全。

二、规范加工制作,筑牢 “烹饪关”

家庭制作年夜饭及节日食品时,烹饪人员需洗净双手、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严格落实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原则,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砧板、容器应单独使用、明确标识,避免交叉污染;餐饮具使用前需彻底清洗消毒,厨房环境保持整洁,餐后及时清理台面及废弃物。加工食品时要确保均匀受热,做到烧熟煮透(畜禽肉中心温度≥70℃,海鲜类彻底煮熟);剩菜剩饭应在2小时内放入冰箱冷藏(温度≤4℃),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需确认无变质、彻底加热至中心温度≥70℃,反复加热不超过2次。

三、外出就餐安全,守好 “消费关”

外出用餐应选择证照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先选择明厨亮灶、信誉评价良好的商家;网络订餐时,仔细查看商家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菜品原材料公示及用户评价情况,谨慎下单;尽量选择近距离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餐食后及时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渗漏及被开启痕迹,查看热食中心温度是否达标(≥60℃),确认未被污染后尽快食用,不食用长时间存放的外卖食品。

 

四、集体聚餐报备,严守 “防控关”

举办集体聚餐活动的主办方,需按规定提前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宴席场所及周边环境要保持清洁卫生,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设施,不使用劣质、变质、有毒有害及感官性状异常的原辅材料,严格规范食品加工、贮藏流程,做好餐饮具及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干制品、野菜干制品、发芽土豆、未煮熟的四季豆(扁豆)等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外用药酒、醇基燃料与食用酒需分开存放,清晰标识“外用”“非食用”字样,防止误饮;集体聚餐禁止采购、使用无生产资质、无标签标识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自制泡酒,坚决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相关制品。

五、科学合理膳食,倡导 “健康观”

节日饮食应以清淡为主,注重营养均衡搭配,多摄入蔬菜水果、全谷物、优质蛋白,减少高油、高盐、高糖食物摄入;自觉养成文明就餐习惯,不暴饮暴食,适量饮酒、不劝酒,避免因饮食不当引发身体不适。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反对食品浪费,按需备餐、点餐,剩餐打包后需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

特别提醒

食用食物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乏力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主动告知食用史,便于医生精准诊断,切勿自行乱服药物延误病情。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线索或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守护节日食品安全。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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