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依申请将赵剑平户名下坐落于维西县保和镇白鹤路12号、13号的两块相邻宗地进行合并,统一使用期限,宗地具体合并方案如下:
合并前:
地块一:(2026)维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064号,使用面积:170.77㎡,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国有出让;使用期限70年(2022年1月4日起2092年1月3日止);
地块二:云(2026)维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076号,使用面积:3.41㎡,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国有出让;使用期限70年(2022年1月4日起2092年1月3日止)。
合并后:
宗地总面积:174.18㎡,宗地代:533423101008GB21025。合并后宗地权利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自2022年1月4日起2092年1月3日止,使用期限70年。
如对合并方案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行政中心B区三楼
联系电话:0887-8626450
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