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视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扛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做到执法与服务并举,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与解决环境问题相结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能力水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明显。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与审查审核相分离的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条文准确,规范使用各类法律文书,结案及时归档。在行政处罚裁量上,坚持重、特大案件由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案件审査委员会研究决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2023年以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件,罚款58.4万元。利用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案件数2件,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
(二)认真开展处罚案件信息填报。认真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为行政处罚信息报送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上报行政处罚信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填报要求,切实做到查处一起、填报一起、公开一起,截至目前已完成了2个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填报工作,并及时将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持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2023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0份。
(四)明确执法职责,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责任。一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切实推进“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县生态保护委员会与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签订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定具体攻坚任务,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有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二是强化现场检查管理。依据履职要求,科学统筹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等现场检查任务,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任务,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和正面清单制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扎实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工作。三是采取多样执法方式,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坚持以环境监管双随机、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后督察等方式为载体,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不断规范企业环境守法行为,维护保障了群众环境利益。截至目前,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40余人次,检查企业62家,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5份,立案处罚2家。
(五)优化执法方式,高效统筹行政执法资源。一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迪庆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涉及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抽取检查对象,按照随机匹配执法人员、抽查结果录入,以及“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并及时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规范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执法正面清单。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研判,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逐一分析判定,按照行业类别要求,严格筛选出符合要求企业,将县域内的四大类18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并扎实做好日常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全员执法,全员练兵,切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素质。按照国家、省、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工作安排部署,在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在迪庆州组织的2023年度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暨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中荣获集体一等奖,选派出的三人中一人荣获二等奖,一人荣获三等奖。
(六)规范执法工作,严格约束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和处理信访诉求,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组织开展多项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我们积极打造阳光环保执法,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规范执法,实现责任可追溯,并严查环境信访投诉。三是贯彻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做到作出行政行为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七)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以及公开渠道,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1.明确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2.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配发行政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法律顾问,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法治审核要把握执法主体合法、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做出处罚前充分考虑案件情节、后果等多种因素,严格执行裁量标准,给予适当、合理的处罚。
(八)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制度。四是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作。根据执法任务的轻重,充实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九)加大环境执法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学法制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了常规性学习,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组织人员参加州、县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结合“6·5”世界环境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载体阵地,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宣传普法内容,通过向公众发布典型案例来“以案释法”,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以来,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离既定要求和规定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的生态环保法治观念比较淡薄,未能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没有严格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部分企业环保手续、设施不完善。部分群众环保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离“人人讲环保,人人为环保”的良好局面还有很大的差距,环保参与意识不强。
(二)执法力量配备不足。现有的执法人员不能满足现行的执法需求,存在执法人员不足,现有的编制人员难以对监管对象进行执法全覆盖,存在执法漏洞及疲于应付的情况。
(三)生态环境执法技术设施薄弱。现有的环境执法技术设备存在单一简单的问题,使得对环境污染执法的取证难度加大。规范化、精细化执法有待推进,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上还有所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业务培训,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和纪律严明的行政执法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附件1:维西县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汇总表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