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厅、州、县相关部门关于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部联合抽查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6月-12月。
二、抽查对象
重点检查全县范围内测绘资质单位,抽查对象按照不小于20%的比例抽取。
三、检查内容
(一)测绘质量检查:对全县范围内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包括:1.国家、省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测绘成果的取得是否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3.测绘成果的取得使用了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该系统是否得到批准;4.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是否采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5.质量管理机构设立及人员配置情况,是否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明确的职责,是否有分管领导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检验岗位是否明确,是否有专职的质量检验人员;6.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和落实情况;7.仪器设备依法依规检定或校准情况;8.过程质量控制及最终成果质量检验情况;9.成果质量信息报送情况;10.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十项抽查内容。
(二)测绘资质巡查:受检单位的资质条件以及依法开展测绘活动情况。核查单位人员、仪器设备情况(提供“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仪器发票和实物等材料);承担测绘项目与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一致性情况,管理制度建设和运行、测绘项目履行、项目实施与管理、履行项目成果汇交等法定义务情况(提供中标通知、项目合同、银行明细对账单、资质证书等材料)。
(三)涉密测绘成果检查;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建设及运行;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处理、传输存储、使用保管和对外合作等环节的管理情况;测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测绘安全风险隐患自检自查情况。
(四)地理信息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地理信息安全进行检查。
四、抽查方式
采取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为主,实地核查为辅等方式。
五、抽查结果处理
对工作业绩突出和管理规范的估价机构,给予通报表扬。对检查中发现工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估价机构,特别是在土地测绘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