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56075150L/202400202
文  号
来 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8-02
2024年度维西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7个抽查领域 17个抽查事项)
发布时间:2024-08-02 11:29     浏览次数:1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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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维西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7个抽查领域 17个抽查事项)
序号发起部门配合部门计划任务名称检查对象任务时间抽查比例/户数检查方式实施层级备注
抽查领域抽查事项
1维西县公安局维西县消防救援大队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保安行业相关单位2月—10月10%实地检查县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2维西县公安局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维西县应急管理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抽查对被许可经营、使用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事业)单位的购买、使用、存储情况及相关台账进行监督检查生产、使用、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事业)单位2月—11月50%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县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3维西县财政局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维西县税务局会计领域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工商登记事项、工商公示信息、报税人员和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代理记账机构8-9月20%现场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4维西县农业农村局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生产资料监管兽药监督检查兽药使用单位4月-11月县区级按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比例抽取兽药经营企业实地核查县级组织实施
5
6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发卡企业1月—11月10%以上实地检查县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7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汽车(新车)销售新车销售市场监管新车销售市场
经营主体
1月—11月5%以上实地检查县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8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维西县公安局二手车交易二手车市场监管二手车交易市
场和二手车经
营主体
1月—11月5%以上
(不少于3户)
实地检查县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9维西县统计局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常规统计抽查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一套表调查单位3-11月1户现场检查县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10维西县税务局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宿餐饮行业涉税涉费事项抽查税务检查与职能部门共同进行涉税涉费事项抽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3-11月5户试点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县市级组织实施
11维西县消防救援支队维西县公安局、维西县卫生健康委宾馆、旅店监督抽查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维西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宾馆、旅店1-11月3%现场检查县市抽取检查对象,分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12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产品使用领域检查消防产品质量情况(含市场准入检查、一致性检查、现场检查判定和抽样送检等)维西县行政区域内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1-11月3%现场检查县市抽取检查对象,分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13维西县气象局维西县应急管理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场所和雷电易发区的矿区)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防雷安全重点单位11月30日前10%现场检查县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14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易发区旅游景点)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防雷安全重点单位11月30日前10%现场检查县级抽取检查对象,分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15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全县临时占用林地情况抽查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的检查全县临时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11月30日前100%现场检查县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16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管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情况已依法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证书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审阅相关材料、现场检查11月30日前100%《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县级实施
17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全县范围内因城市建设、绿化和科研教学需要移植野生树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因城市建设、绿化和科研教学需要移植野生树木审批已依法取得移植行政许可决定证书、采集证书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依法取得移植行政许可决定证书、采集证书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2月15日前1%云南省森林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城市建设、绿化和科研教学需要移植野生树木的,按照下列理:(-)移植一般树木不到四十株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移植一般树木四十株以上不到八十株的,由地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移植般八十株以上或者移植出省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级实施
18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维西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维西县境内涉木单位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检查涉木单位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检查11月30日前30%审阅相关材料、现场检查县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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