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4140 /202100208
文  号
来 源
县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0-07-10
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10 11:03     浏览次数: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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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办事指南(完整版)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公证机构变更名称或办公场所审核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不符合上述申请范围及申请条件的。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设定依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办理依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内容可通过云南司法行政网(http://www.sft.yn.gov.cn/)下载。

三、实施机关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四、许可条件

(一)予以许可的条件:

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不符合予以许可条件的

五、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无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六、申请材料

公证机构变更名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当地政府关于区域变更的文件,或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相关文件

复印件

3份

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供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审核章。

2

提供一个或多个备用名称

原件

3份

申请公证机构

自备

3

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公证机构名称变更的请示

原件

3份

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供

公证机构变更办公场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核意见

原件

3份

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供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审核章。

2

如办公场所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复印件

3份

申请公证机构自备

3

如办公场所是购买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3份

申请公证机构自备

4

如办公场所是政府批准用房,需提供政府批准用房文件复印件或会议纪要复印件

复印件

3份

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供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

七、办结时限

(一)审查阶段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报审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同意申请机构变更的审核意见,并报司法部备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同意申请机构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机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

(二)送达阶段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核准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机构换发公证机构执业证,并书面通知其主管司法行政机关。

八、许可收费及依据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取费用。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

信函受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219号云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邮政编码:650228。

信函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机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发送批复。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核

1.收到报审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机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机构换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面通知其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同时将结果在中国信用网站、云南信用网站、云南司法行政网等信息平台上公开。

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申请机构,换发公证机构执业证,证件有效期4年。被许可机构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公证机构执业证有效期的,应当该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送达方式: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机构换发公证机构执业证,并书面通知其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公证机构执业证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其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或直接到云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领取。

十、许可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219号云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1)64186086。

3.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云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219号;邮政编码:650228。

(二)咨询回复

电话及信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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