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4140 /202000067
文  号
来 源
县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0-07-15
【信息公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行 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依法依据
发布时间:2020-07-15 13:40     浏览次数: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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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维西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维政办发〔2019〕131号)要求,经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查确认,现将机构改革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负责人:赵学飞

执法区域:维西县

执法类别:林业和草原

办公地址: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保和镇南箭道7号

监督电话:0887---8626346

邮编:674600

二、执法职责和依据:

(一)执法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国家绿化的发展规划,具体政策和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实行监督,依法查处辖区内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

2.依法行使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方面的执法权;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草原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草原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草原管理并对依法批准的征用、占用林地、草地进行初审。

3.依法开展草原保护现场执法;组织实施草原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负责监督检查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退耕(牧)还草有关工作。

4、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区域、规划原则指导下,指导森林和湿地、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植物资源及濒危物种的违法犯罪行为。

5.依法查处县内违法木材及以木材为主要原料制品经营、加工、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违法设立木材交易、储运、中转场所和破坏森林资源管理的其它违法行为。

6.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7.负责全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科学规定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实施森林分类经营。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政策、规则制度、管理办法,落实天保工程和生态效益补偿年度任务。

8.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制定全县退耕还林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技术规程;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林业重点项目和外资外援项目建设,编制林业重点项目和外资外援项目发展规划。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主要执法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保护条例》、《云南省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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