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维西县司法局针对我县机构改革后部份执法主体撤并或新成立等行政执法权力发生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和《维西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对维西县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维西县司法局审核确认,对机构改革后的32个(包括乡镇10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执法依据及有关信息依法进行了公告。
维西县司法局经过及时清理和审核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执法依据等信息,进一步规范和监督了行政执法活动,为切实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