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维西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维政办发〔2019〕131号)要求,经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审查确认,现将机构改革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执法主体信息
(一)行政执法机关全称: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二)法定代表人:高志雄
(三)办公地点:行政中心A区三楼
(四)执法主体类别:行政机关
(五)邮政编码:674600
(六)咨询投诉电话:(0887)8626774
二、行政执法职责和依据
(一)执法职责
1、依法承担权限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2、依法对本县从事客、货运、客货运站(场)、公交、出租、驾培、维修、联合运输等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处罚;处理道路运输市场的纠纷和矛盾,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持续。
3、负责全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和路面执法工作。
4、负责所属公路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5、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全县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
6、承担县管江、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7、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执法依据
详见图片
三、执法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决定等程序。
四、便民服务信息
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依法申请行政行为需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流程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提供。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址:http://www.funan.gov.cn/
五、“双随机、一公开”
维西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
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维西县“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县交通运输局行业内,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县的三项制度中心工作,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体制,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 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本部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名录库涵盖所有“本局”执法检查人员。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按照国家及、省级下发的任务数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六)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实时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注重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有权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将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完成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六、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维西县交通局
2020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