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三、承办单位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
四、办理条件
符合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且申请材料齐全。
五、申请材料
3.申请材料需符合法律条文中规定提供的材料。
六、基本流程
1.申请→受理→对申请事项审查→审批决定→获取审批决定书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九、救济途径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十、办公时间、电话和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5月1日-10月31日:8:30—12:00,14:30—17:30
11月1日-4月30日:8:30—12:00,14:30—17:30
办公电话:0887-8627065
办公地址: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保和镇行政新区永宁路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