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文  号
来 源
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6-02-04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疾控中心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发布时间:2026-02-04 11:18     浏览次数:650    站群推送   
字体:[ ]
打印

附件4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疾控中心2026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运管理项目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非免疫规划疫苗储运管理项目实施方案、非免疫规划疫苗储运管理项目资金。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认真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确保适龄儿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杜绝疫苗因储存和运输不当可能造成的不良损害,规范疫苗储运管理工作,保障疫苗储运和运输的质量与安全,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该资金给我单位,并纳入财政预算。

五、项目实施内容

规范疫苗储运管理,提高疫苗配送效率,在保证冷链设施良好运行的基础上,做到疫苗运输存储全程冷链,保证二类疫苗质量安全,认真做好疫苗流通和储存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预算总额为210,000元,其中1,350元用于购买档案盒等零星办公用品,取整测算办公费;20,000元用于两个冷库以及冷链设备耗用电费;37,440元用于全县疫苗运转所需差旅费用;22,120元用于冷链设备及冷链车辆网卡维护费;43,500元用于冷链车车辆保险费用;56,790元用于冷链车车辆维修费用;28,800元用于冷链车车辆燃油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县所辖各接种单位进苗由县疾控中心使用冷藏设备(放置有冰排及温度计的冷藏箱、冷藏包)由疫苗运输车负责运送,所有疫苗在运输到位后应马上放置于冷库(冰箱、冰柜等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安全。疫苗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应符合疫苗储存要求。

2.在向接种单位供应或分发疫苗时,应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

3.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4.为保证合理使用疫苗,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应该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供应或分发疫苗。疫苗出库时,应认真核对发放单位和疫苗生产厂家、品种、数量等,按照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出库的原则发放,并做好出库记录。

5.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由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质量异常的疫苗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储存的疫苗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7.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每月对疫苗的出入库情况进行一次核对。

8.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有关疫苗储存和运输的温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储存和运输。

9..对运输过程中的疫苗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做好各级配送疫苗的验收、入库、保存、配送工作,保证疫苗质量,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Copyright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