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17年5月29日至2017年8月28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2014年度第二批、2015年度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
2015年7月9日,迪庆州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维西县2015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迪交发〔2015〕237号)批复了道路建设规模:维西县2015年度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全长68.748公里(柯那公路长26.654公里,箐头公路长17.257公里,共厂公路长8.069公里,新乐公路长16.768公里),公路等级为农村公路四级公路。项目预算总金额35 720 655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县交通局,委托云南同劦道桥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由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施工招标。第一合同段(共厂公路,新乐公路)施工单位为维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价款12 839 294元,于2015年9月22日开工,于2016年9月10日竣工,修建新乐公路7.262公里;第二合同段(柯那公路)施工单位为云南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4 624 236元,于2015年9月1日开工,于2016年6月25日竣工,;第三合同段(柯那公路)施工单位为维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价款7 605 024元,于2015年9月1日开工,于2016年11月29日竣工;第四合同段(箐头公路)施工单位为云南昊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价款7 856 241元,于2015年5月1日开工,于2016年5月1日竣工。以上四个标段共完成64.71公里,均通过验收。
(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情况
该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5 598 824.26元,审定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5 484 559.26元,审减投资114 265元。审减的主要原因为多计工程量,其中:
第一合同段送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4 903 337.26元(新乐主线段4 587 631.58元,新乐河西段5 701 746.68元,共厂公路4 613 959元)。审计审定投资14 833 866.26元(新乐主线段4 572 699.58元,新乐河西段5 663 066.68元,共厂公路4 598 100元)。审减投资69 471元(新乐主线段14 932元,新乐河西段38 680元,共厂公路15 859元)。
第二合同段送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 387 790元(合同价4 624 236元,完善设计增加金额763 554元)。审计审定投资5 368 835元(合同价4 624 236元,完善设计增加金额744 599元)。审减投资18 955元。
第三合同段送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 500 458元(合同价7 605 024元,完善设计增加金额895 434元)。审计审定投资为8 487 169元(合同价7 605 024元,完善设计增加金额882 145元)。审减投资13 289元。
第四合同段送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6 807 239元(合同价7 856 241元,完善设计增加金额-1 049 002元)。审计审定投资6 794 689元(合同价7 856 241元,完善设计增加金额-1 061 552元)。审减投资12 550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项目由于多计工程量和部分单价过高的情况,导致多结算工程款114 265元。依据相关法规,审计责令县交通局将多结算工程款114 265元作核减投资并作相关账务处理。县交通局已执行此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