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局于2020年3月3日至4月9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村局)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农村局是维西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7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88人,核定车辆编制7辆,2019年末实有人员126人(包含优退42人),实有车辆8辆。
财政部门下达县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30 117 897.88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8 167 396.2元,追加调整预算1 950 501.68元。决算报表反映,县农村局总收入78 901 107.38元,总支出91 737 759.01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 358 365.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 521 714.27元。
县农村局本级“三公”经费2019年财政预算拨款170 000元,与上年度相同;“三公”经费2019年共支出68 413.33元,比上年度减少2 477.4元,下降3.49%。
审计审定“三公”经费支出为431 394.0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 683.8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 710.18元。超出预算数261 394.05元。
从审计结果看,县农村局提供审计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在种植业、养殖业、乡村旅游、农业基础设施、畜牧业项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存在差旅费报账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农村局部分差旅费报账未按规定执行,部分支出报账不及时。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如:2019年10月30日66号凭证支出75 000元用于购买种猪15头,仅附发票,相关附件不完整。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村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差旅费报账管理和会计核算。
审计提出县农村局应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对往来款项继续清理的建议,县农村局已作采纳。
编写人:黄晓磊 审核人: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