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对维西县2020年三峡集团帮扶资金审计报告》(迪审行报〔2021〕3号)文件要求,我县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相关会议,结合维西县实际情况,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反馈问题:投资完成形成资产32031497.52元未及时纳入资产核算管理。维西县2016年至2019年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的道路、太阳能路灯、活动场所、公共厕所、集体经济等59个项目中永春乡生态能源建设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投资900000元,攀天阁乡29个项目投资21836896.71元,保和镇7个项目投资9294600.81元,共计37个项目投资32031497.52元未及时纳入资产核算管理。
整改工作情况:在收到审计报告之后,各相关单位对未纳入资产核算管理的项目及时进行了资产核算,至2021年8月20日,已全部整改完成。
永春乡对900000元太阳能路灯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攀天阁乡对21836896.71元29个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保和镇对9294600.81元7个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结余资金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在2020年11月30日内全部完工并完成报账,资金发挥时效。
(二)加强所有集团帮扶项目资产后期管护工作,建立专人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完整,充分发挥集团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