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仍暂扣审计预留金331186元
1.2020年11月30日30号记账凭证反映,支付腾冲市万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扎曲公路大中修工程款2992364.4元,其中暂扣腾冲市万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预留金149618元;
2. 2020年11月30日33号记账凭证反映,支付云南玄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维西县分公司维通公路大中修工程3631352元,其中暂扣云南玄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维西县分公司审计预留金181568元。
二、对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上述问题的处理,我单位已于2021年11月39号凭证支付腾冲市万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扎曲公路大中修工程暂扣审计预留金149618元。
2.我单位已于2021年12月88号证支付云南玄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维西县分公司维通公路大中修工程暂扣审计预留金181567.6元。
三、审计提出的建议
(一)我单位已完善内控制度,完善签批手续,严格按照签批流程支付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下一步我单位将完善相应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规范会计核算。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