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7月19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县水务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以下简称“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维西县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攀天阁乡美乐村,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500米、100立方米蓄水池1座,喷水管网7000米,谷坊1座,沉沙池1座。工程于2016年3月开工,2016年4月完工。
该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793 786.3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溶岩面积、提升地区水利灌溉效率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并多支付工程款、项目结余资金未上交、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未按项目独立进行核算、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关于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并多支付工程款166.09元的问题,责令县水务局向施工单位收回后上缴省财政,并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关于未按规定上交项目结余资金1 213.7元的问题,责令县水务局将项目结余资金上交县财政局;关于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责令县水务局在今后年度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县水务局在今后会计核算过程中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关于未按项目独立核算及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的问题,建议县水务局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按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并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务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并多支付工程款166.09元的问题,已向施工单位收回后上缴省财政,并进行了账务调整;对未按规定上交项目结余资金1 213.7元的问题,已将项目结余资金上交县财政局;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已完善相关内控制度;提出的二条建议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