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我单位收到维西县审计局下发的审计报告共一份,为《维西县2015年藏区饮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维审报〔2021〕22号),根据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存在问题以及审计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并在审计要求的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接纳审计意见。现将整改情况和建议采纳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一)、维西县2015年藏区饮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执行情况
1、关于多结算并支付工程款1153501.64元的问题,我单位已收回相关款项,其中:已向四川煌盛管业有限公司收回多计二标段管材款1200元;紫外线消毒设备款项收回32235.08元;向巴迪乡收回2180.01元;向白济汛乡收回167726.44元;向攀天阁乡收回221898.46元;向塔城镇勺布统片区太阳能光伏提水工程收回7663.23元;向中路乡收回14297.65元;向永春乡收回30521.52元;向保和镇收回59279.06元;其他待摊投资多结算2200元,已调整为维登乡材料支出。余下康普乡67965.74元、塔城镇62586.69元、维登乡38109.37元、叶枝镇108090.93元还未收回,我单位已积极与这四个乡镇对接,将尽快收回多支付款项。
2、关于未按规定上交项目结余资金1501964.46元的问题,由于我单位还未上会商讨决议,因此暂时未上缴财政局。待上会后,一定积极与财政局对接。
二、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我单位在今后将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投资规模及内容进行建设,更好的控制工程投资及质量,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实施,避免由于发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和组织导致发包人承担各项连带责任的风险。
(二)、对于部分紫外线消毒设备未发挥效益的情况,我单位以后会积极督促各乡镇将紫外线消毒设备有效利用,避免造成投资浪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