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22年1月23日至2022年5月17日,对维登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维登乡政府”)负责实施的维登乡妥洛村库区移民安置点村委会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维西县维登乡妥洛村妥洛组。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158.6平方米的三层综合楼;新建建筑面积为73.34平方米的一间活动室;大门、围墙、公厕、厨房、洗澡间、花台、水池、地坪等附属工程。
该项目送审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 271 463.25元,其中:村委会综合楼工程960 496.64元,附属工程1 071 341.54元,活动场所建设239 625.07元。审定投资2 186 426.38元,其中:村委会综合楼工程939 422.53元,附属工程1 026 044.69元,活动场所建设220 959.16元,审减投资85 036.87元,其中:村委会综合楼工程21 074.11元,附属工程45 296.85元,活动场所建设18 665.91元。
审计结果表明,维登乡政府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该项目的实施,使当地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更加丰富,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对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施工单位无资质、未执行监理制、未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进行竣工验收及编报财务决算、项目资金缺口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关于多计工程价款85 036.87元的问题,责令维登乡政府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并作调整账务处理;关于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责令维登乡政府在今后年度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关于未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建议维登乡政府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关于未竣工验收及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建议维登乡政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关于超概算投资未审批和资金缺口的问题,建议维登乡政府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缺口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维登乡政府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85 036.87元的问题,进行了核减投资的账务处理;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提出的三条建议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