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掌握了解《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维办发电〔2020〕3号)贯彻落实情况、2月21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5月28日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例会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以综合督查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举措落实、工作落实,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管理局、教育体育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2020年上半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综合督查。
组 长:李 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志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赵 熔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瑾 县交警大队副队长
张 瑜 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参谋
和志光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包晓豪 县应急管理局监督管理股股长
和群华 县应急管理局科员
二、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7月3日。其中:6月22日至24日督查托巴电站建管局、江西公路建设单位、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烟花爆竹公司、拉多阁水库等有关企业、单位;6月28日上午督查塔城镇、下午督查攀天阁乡;6月29日上午督查维登乡、下午督查中路乡;6月30日上午督查保和镇、下午督查永春乡;7月2日上午督查巴迪乡、下午督查叶枝镇;7月3日上午督查康普乡、下午督查白济汛乡。如督查时间变化,电话另行通知。
三、督查内容
督查《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维办发电〔2020〕3号)贯彻情况,重点督查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汛期安全防范、建筑施工安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维财建〔2020〕8号)等工作开展、推进、落实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各企业,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督查。座谈会上,乡(镇)要紧扣督查内容汇报工作开展、推进、落实情况,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派出所所长、中心校负责人、安监员、消防员参加座谈会。
五、相关要求
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做好综合督查相关准备工作。此次综合督查情况将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
维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